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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6-03-27 16:51:48 阅读:

漯教治〔201651

 

 

     

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违反财经纪律突出

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市直各学校:

    现将《全市教育系统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318日        

 

 

全市教育系统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漯河市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市教育系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资金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

    二、治理范围

    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市直各学校20131201512月的财务收支情况。

    三、治理重点

    专项资金分配、拨付、监管等环节存在的套取国家补贴、补助资金,截留、克扣、冒领、挪用专项资金等突出问题,以及财务管理混乱、违反财经纪律等突出问题。具体包括:

    1.违反财政收入上缴规定,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坐支应当上缴财政收入的情况;

    2.执行上级惠企利民政策打折扣,征收上级明令禁止征收的费用的情况;

    3.利用国家对地方事业的扶持政策,通过虚报、瞒报等手段,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

    4.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账外设账,违规设立小金库的情况;

    5.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用途,截留、挤占、挪用和长期滞留等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情况;

    6.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的情况;

    7.无依据、无预算或者缺少审批手续违规列支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或以会议费、培训费名义列支招待费、违规购置烟酒茶叶,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等情况;

    8.在公务活动中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情况;

    9.违规滥发津贴、奖金,超范围标准列支福利性支出的情况;

    10.以值班补助、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补助、奖金、补贴的情况;

    11.违规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的情况;

    12.违规超编超标准配备、购置、更新公务车辆的情况;

    13.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违规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或接受企业捐赠车辆,长期借用其它单位车辆、报销费用的情况;

    14.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

    四、方法步骤

    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从20163月开始,10月底基本结束。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排查摸底。4月底前,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市直各学校要结合专项治理内容,对20131201512月的财务资料进行认真核查,对核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门别类列出问题清单。自查情况于413日前加盖公章报送市教育局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统称教育局“专项办”),办公地点:市教育局108室,联系电话:5997869

    (二)整改建制。9月底前,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市直各学校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自觉纠正存在问题。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市直各学校要认真填写《全市教育系统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表》,并撰写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局“专项办”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排查问题、整改落实以及督导验收组反馈意见,围绕问题全面查找制度漏洞,强化调查研究,完善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从制度层面构建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根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

    (三)检查验收。10上旬至中旬,教育局专项办派出检查验收组,采取个别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全面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履行主体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开展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组织做好自查、整改验收等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直接领导责任。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送市教育局专项办;加强与财政、审计等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治理工作合力。

    (二)加大执法力度。单位财务、审计部门要在各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要加强对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的汇总、分析与研究,及时通报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对严重违法乱纪的,特别是抵制检查、顶风违纪、转移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三)强化工作督导。市教育局“专项办”将对各单位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及时通报批评。治理工作期间,各单位每周要将周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教育局专项办电子邮箱:lhjyxx@126.com

 

    附件:漯河市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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