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漯河市教育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教治〔2016〕50号
漯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漯河市教育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漯河市教育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3月18日
漯河市教育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漯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直属学校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教育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解决教育工程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教育工程建设项目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有效遏制教育工程建设项目中腐败问题的发生,教育党员干部,净化教育环境。
二、治理范围
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重点,对2013年以来投资额度在100万以上的教育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查找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完善长效防范机制。
三、治理重点
(一)项目审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项目决策、审批程序是否依法合规、科学民主。
2.项目是否经过可行性论证,按照有关程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是否存在擅自简化程序,以领导批示、会议纪要等代替必要的项目审批现象。
3.项目是否依法办理立项、规划许可、用地许可、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监督、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等规定手续。
4.是否存在人为降低审批标准、越权审批等行为。
(二)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应招标项目是否按规定全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是否存在以项目特殊、时间紧迫等为借口,以行政会议形式确定施工单位,以集体决策为幌子规避招标。
2.邀请招标是否按照程序经过项目审批机关依法批准。
3.是否以肢解工程、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
4.是否不按照工程招标程序,将工程建设项目分配给部门直属企业或直属单位举办的企业。
5.项目招投标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招标代理机构利用自身专业优势,违规协助业主“量体裁衣”制定招标文件和评分办法,人为提高投标门槛,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帮助业主逃避监督以达到“明招暗定”问题。
6.是否存在投标人以挂靠、借用资质、伪造业绩、相互串通等手段进行围标、串标、陪标等问题。
7.是否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委。
8.对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是否进行认真调查,对发现的问题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项目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情况。
2.是否按照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规定进行实施和管理,建设单位对合同中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等施工管理人员的更换和到岗情况监管是否到位。
3.是否存在施工、监理企业中标后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4.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对设计图纸进行严格审查。
5.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变更规划、设计,擅自调整提高容积率问题。
6.工程设计变更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是否存在通过虚假签证和变更设计虚增工程量,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问题。
7.是否存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监督、监理单位人员沆瀣一气、相互串通,简化工序、偷工减料,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是否存在监督单位、监理单位吃拿卡要,收受礼金、礼品等问题。
8.是否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和备案,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和环节是否存在人为降低标准验收,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问题。
(四)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项目财务管理是否规范,监管是否到位。
2.是否存在套取、滞留、挤占、挪用工程建设专项资金问题。
3.是否存在工程项目建设保证金支出他用问题。
4.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导致项目投资超估算、预算、决算问题。
5.是否按计划、合同、进度拨付工程建设资金及借拨付工程建设资金之机谋取私利现象。
(五)其他问题
是否存在单位违规举办企业问题;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借职权之便插手工程项目、变相承揽工程,将工程项目私自截留并从中谋利问题;是否存在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部门审批权、执法权、行政管理权承揽工程与民争利,干扰市场经营秩序等行为。
四、工作要求及步骤: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从2016年3月开始,10月底基本结束,根据治理范围及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市教育局成立以章光普同志为组长,张合良、李志辉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合良同志兼任,成员由规划财务科、纪检监察室全体人员组成。各直属学校也要认识到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集体抓,各有关部门配合抓,形成专项治理工作合力,力求圆满完成专项治理工作。
(二)全面摸排,限期整改
按照《漯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各直属学校要在3月底前,对2013年以来投资额度在100万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资金项目进行拉网式清查,做到不留死角、不漏项目,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于4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教育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市教育局227室)。并根据排查出的问题清单,深入分析各项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准症结,建立台账,限期整改,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对社会反映强烈等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要重点排查,优先整改;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早见成效;对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提出有可行性的实施意见。要把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贯穿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点,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法规制度,建立完善工程项目建设机制和公开公示制度,从源头上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各学校要于9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以正式文形式报送市教育局227室)
(三)严格监督,强化问责
各直属学校要将专项治理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相结合,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强化监督责任,维护工程建设领域的公开、公平、公正。加强监督检查,对于教育工程建设领域涉及的问题要深究、细查,限期整改;市教育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在10月上旬对各相关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完情况进行督察,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达到要求的,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治理工作期间,各单位于每周五下午将本周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教育局(电子邮箱:lhsxab@163.com,电话:3167868)。
附件:1.漯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项目自
查表
2.漯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情
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