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Notices

公告通知您的位置:首页 >公告通知

漯河市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4-10-10 11:26:06 阅读:

为保证2024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漯河市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在漯河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漯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六)无犯罪记录及从业禁止情况。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10月21日8:00—11月1日17:00

具体网上报名流程为:

1.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2.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1)选择认定机构。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县区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漯河市教育局。

(2)“请选择考试形式”。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3)“请选择是否在校生”。

在读研究生,无论今年是否研究生毕业,统一选择“否”,拍照上传核验已经取得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如果在取得毕业证书之前网上报名,选择“是(未取得毕业证书,在校最后一学期)”,选择“同步学籍”。待取得毕业证书后,点击“查询报名信息”,选择“修改”按钮,将“是(未取得毕业证书,在校最后一学期)”修改为“否”,并填写上传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信息。也可以在取得毕业证书之后在“个人信息中心”“学历学籍信息”栏目下,补充完善学历学籍信息。

2024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只有在填写上传毕业证书原件(信息)后方可通过审核,请在各申请人于7月5日前上传毕业证书信息,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认定机构不予以认定。

(4)上传个人照片。按照网站要求上传本人证件照片,如未按要求上传,后期将不能通过审核。

(5)网上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网上审核阶段。

特别提示:

(1)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须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通过“申报提醒”或“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中“上传材料”栏目,上传以下认定材料之一:

     a.户籍在漯河市的,上传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页原件。b.在漯河市居住的,上传有效期内漯河市居住证原件(暂住证无效)。c.就读学校在漯河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d.驻漯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通过“其他文件”栏目补充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

(3)取得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通过“其他文件”栏目补充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学历的申请人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体检

体检时间:10月28日—11月2日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每天体检时间为上午7:30-10:00),到漯河市第六人民医院(解放路与八一路交叉口向西300米)3号楼体检中心2楼进行体检。体检注意事项:1.抽血项目请务必于早晨9:30前空腹进行。2.体检前3日请勿食用油腻、辛辣、刺激性等食物,勿饮酒。3.受检前8小时内请勿进食、饮水(空腹)。4.为配合X光检查,请勿穿胶印图形的衣服,勿佩戴项链、耳环等饰物。5.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请将平时服用的药物携带备用。6.体检时女性不宜穿连衣裙,以便检查。7.怀孕的女性,请及时告知医务人员。8.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填写个人信息,贴一寸照片)参加体检。9.考生体检表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自行下载打印,注意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下载幼儿园专用体检表。10.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各级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

医院体检电话:0395-5966695 0395-5966787

  (三)审核

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核验申请人提交材料是否符合条件,显示“待认定审批”的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认定机构留言需至现场审核的人员要到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材料进行材料核验(请各位申请人注意中国教师资格网的留言)。申请人务必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自己符合哪种办理情形。

网上审核时间:11月4日—11月6日

现场审核时间:11月7日—11月8日

现场审核地点(见附件)

  (四)领取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于11月27日—11月28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见附件)。

  五、审核环节需网上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漯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提交原件。

  (五)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提交。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由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提交。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七)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携带材料原件,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各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在现场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附件:漯河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相关信息一览表

 

                                     2024年10月10日

01.jpg



主办单位:漯河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漯河市体卫艺站 网站标识码:4111000019

地址:漯河市辽河路305号      联系电话 0395-3132656     豫ICP备2024047676号-1    豫公网安备411103020604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