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教育局
关于同意设立漯河市崇文中学的批复
漯教职成〔2016〕252号
源汇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你局《关于创办漯河市崇文中学的初审报告》(源教科体〔2016〕122号)收悉。市教育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7月24日,组织教育、教学、督导等方面的专家对漯河市崇文中学申办资格和申办条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该校基本具备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同意举办,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漯河市崇文中学日常教育教学行为按照属地归你局管理。
二、督促该校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标准,提升办学竞争力。
三、严格按照民办学校有关要求和标准,合理制定收费政策。
四、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五、科学合理的控制招生规模,规避办学风险。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