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教育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16〕57号)要求,结合教育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科室、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各科室、各单位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打造法治型、创新型、廉洁行和服务型机关。
二、具体任务及分工
1.全面公开本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动态更新,通过教育门户网站集中公示。(责任单位:办公室、电教馆 完成时限:2016年底)
2.做好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电教馆 完成时限:2016年底)
3.在“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示行政处罚与行政许可信息(“双公示”),在教育门户网站开设“双公示”专栏。(责任单位:办公室、电教馆 完成时限:2016年底)
4.做好各类招生考试信息的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基教科、招生办、电教馆 完成时限:2016年底)
5.教师招聘、教师资格认定等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人事科、电教馆 完成时限:2016年底)
6.其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直属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底)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好国办、省市相关通知要求,要精心组织公示信息,经分管局领导审定后,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办公室和电教馆,由办公室和电教馆统一向市政府网站报送及在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公开及时发布,确保相关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2.提高工作能力。积极参加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活动。认真组织教育系统信息公开人员培训活动,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严格督查考核。各科室、各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市教育局将定期组织信息公开督查工作,对落实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