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薛晓静)为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巩固教育成果,健全学校反腐倡廉体系,不断对全体党员、教职工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本着对全体党员、教职工正衣冠、照镜子、治治病的目的,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我给领导提意见”活动,学校党员、教职工的思想素质得到较大提升。
每周全体教师会后安排1-2为教师发言,对学校各处室领导提意见,指出各处室工作存在的不足。要求意见要具体,有针对性。另外在教学楼设立“意见箱”,教师在平时工作中发现党员、领导有违反工作纪律的可书写意见并投入意见箱,学校党支部定时打开意见箱,收集意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对全体教师提出的意见,学校党支部整理后会同校长约谈各处室负责人,反馈意见,并限期整改。学校党支部会同党员代表、教代会成员定期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并及时给全体教师反馈情况。如确实个别党员、领导存在严重违纪违法现象,学校党支部将及时上报上级党委进行处理。同时,党支部组织教代会成员定期对各处室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指标。若评议反馈后仍不能限期整改的,撤销负责领导的职务。
(总编审:朱永辉 编辑:焦子洋 王飞飞 李 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