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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我们共同守护!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04-15 17:31:1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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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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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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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的活动主题为“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国家安全与我们每个人都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保卫国家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一起了解国家安全相关知识,共同维护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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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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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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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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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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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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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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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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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国家安全

公民有哪些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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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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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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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国家安全

公民有哪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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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 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3) 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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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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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1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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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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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国家安全没有“局外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自觉从我做起!今日小编特此推荐以下国家安全相关书籍,普及国家安全知识,提高读者防范和应对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推动构建大安全格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助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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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审:赵克勤 编审:范斌 晓鹏 审校:斯钰 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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