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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教函〔2018〕102号市教育局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8-08-31 10:30:3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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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办法

各县区教科体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市属各学校:
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
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65 号)等文件规定,加快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机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建立健全红黑名单管理与应用制度,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提升教育系统诚信水平,推进我市教育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 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人员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根据《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342 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人参与
教育系统的评先、评优。作为教师资格许可和认定参考。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区、各学校要树立以诚信立校、以诚信立教、以诚信育人的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将诚信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建立健全诚信教育的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2.各县区、各学校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各项制度建设,将诚实守信落实到全体教师的教育行为上。要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组织各方面力量,引导广大师生树立诚信理念,加强对学生和青年群体的诚信宣传教育,对失信行为的道德约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社会形成讲诚信的良好氛围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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