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漯河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3年漯河市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交流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各县区和市属各学校初评推荐、专家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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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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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3年漯河市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交流活动市级评选结果的公示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1-22 15:21:49 阅读:次
根据漯河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3年漯河市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交流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各县区和市属各学校初评推荐、专家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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