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漯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指导服务实施细则》(草案)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
为扎实推进人才引进工作,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漯发展,促进漯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漯河实际,市人才办、市教育局草拟了《漯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指导服务实施细则》(草案)。特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建议,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组织就有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民群众、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拨打电话0395-3132704或发送邮件至邮箱jjk3132704@163.com反馈意见建议。
二、公开征询意见时间截止2022年8月5日。
附件:《漯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指导服务实施细则》(草案)
2022年7月5日
漯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指导服务实施细则
(草案)
第一章 原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完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保障政策,参照《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结合漯河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对象是根据《漯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包括国际一流人才(A类)、国内一流人才(B类)、省内一流人才(C类)、省内青年拔尖人才(D类)、市内一流人才(E类)、市内优秀人才(F类)。
第二章 政策待遇
第三条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可享受以下待遇:
1.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A、B、C类人才子女入学(园),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安排解决;D、E类人才子女入学(园),由市教育局安排自主择校(园);F类人才中的新引进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博士研究生人才子女入学(园),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由同级教育局优先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2.高中教育阶段。各2类人才子女入读高中的,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各县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制定针对高层次人才子女的中招优惠政策。
第三章 办理程序
第四条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一般按以下流程办理:
1.高层次人才在每年5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或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综合服务窗口)提交入学(转学)申请及相关材料。具体包括: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申请;高层次人才认定证明材料;户籍证明;居住证明;聘用合同等材料;接收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
2.市教育局报市委人才办核准后,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发至申请入读学校的教育局负责安排就读学校。
第四章 办理时限
第五条 市、县区教育局和直属分局应根据招生工作安排,每年5月份的后10个工作日集中受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转学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启动学籍转接手续。
第五章 服务保障
第六条 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的统筹协调,各县区委人才办和教育局负责跟踪督办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落实情况。
第七条 各县区教育局和直属分局依据本实施细则,研究制定本县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具体政策和申请指南,优化办理流程,明确承办单位、办理时限、受理方式等,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各县区应积极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网上办理”,纳入“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服务事项,形成一套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机制。
第六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