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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分配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06-04 10:16:05 阅读:

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分局市属各中学: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全市普通高中分配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资格认定

    在同一所初中连续就读三年、具有原始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备该校的分配生资格。凡中途转学、休学、留级、跳级等学籍异动的学生均不具备分配生资格。

    二、名额分配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依据学校参加中招文化课考试的应届生数量,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50%的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重点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倾斜。

    三、录取办法

分配生的录取只针对考生报考的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批次)第一志愿学校有效。

录取依据考生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原则上在省定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初中学校所分配的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分配生计划用不完的初中,降至省定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确保农村初中至少有一名学生被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

    四、改革措施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要求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二〔2017〕169号)的精神,从2022年开始,逐年提高农村初中分配生所占比例,降低城区初中分配生所占比例。到2024年(2021年入校的初一学生),城区初中分配生比例逐步降低至10%左右,农村初中分配生比例逐步提高至90%左右。通过实施集团化办学,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创新办学模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五、市属初中审查办法及时间安排

    学校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市教育局审批过的学籍辅号(下简称“市学号”)按照从小到大顺序登记造册(见附件),一式两份,报市教育局审查,同时上报电子文档(Excel格式)至邮箱jjk3132704@163.com。通过的分配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导入河南省中招管理系统。

    审查时间:6月13日上午:市实验中学、市第二实验中学、二中、三中、五中。下午:外语中学、十中、十一中、育才学校、宇华实验学校。各区教育局负责审核辖区内学校分配生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一次性完成,逾期不再受理。各初中学校审查通过的分配生名单须在本学校进行公示,让每一个学生和家长都了解享受分配生待遇学生情况。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分局和市属各初中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分配生工作的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坚持做到招生计划公开、招生条件公开、招生办法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给予相关责任人提醒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

    (二)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分局所属学校的分配生指标需在6月20日前完成系统设置。

 

2021526

    附件:市属初中分配生审核表

附件:漯教基〔2021〕78号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分配生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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