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 河 市 教 育 局
漯 河 市 教 育 局
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征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
通 知
各县(区)教体(科)局、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中小学: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通知》(教办基〔2010〕3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成果报送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通知》(教基二厅〔2010〕2号)的要求,参照《关于征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选题指南》,凡符合指南要求的均可申报,项数不限。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果申报工作,对申报的成果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报送的每一项研究成果均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通知》(教基二厅〔2010〕2号)和《关于报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函》(教基二司函〔2010〕2号)文件要求,认真填写上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申报。
三、各单位请于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