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21年“双随机”抽查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分局,市属各民办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省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漯河市教育局制定了《2021年“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和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附件:1.2021年“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2.漯河市教育局抽查计划
3.抽查学校清单
4.检查人员清单
2021年5月9日
附件1
2021年“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民办学校(含幼儿园、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市民办学校2020年度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21年5月11日—5月13日
二、年检对象
全市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三、年检办法
年检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所审批的民办学校的年检工作;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对市属民办学校年检工作。
(一)年检方式
本次对民办学校年检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各学校自查整改阶段。各学校要认真对照《漯河市民办学校办学质量评估细则》(见附件2)各项工作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并准备(填写)好以下资料:1.《漯河市民办学校年检登记表》(见附件3);2.校长2020年述职报告;3.2020年收费项目、标准;4.2020年财务会计报告;5.2020年招生简章和广告。迎检资料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和学校所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一并交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市属民办学校交到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室。
第二阶段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到各校审验阶段。评审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师生座谈、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学校2020年度各项工作进行严格评估验收。
(二)到校审验的主要内容和学校须提供的资料。
1.组织建设:学校领导班子、管理机构设置、党建情况等。
2.制度建设:学校章程及人事、教学、岗位职责等制度建设情况等。
3.基础设施建设:学校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购置教学及其他设施设备的有关凭证等。
4.保障教职员工权益工作:教师资格证申办情况(证书复印件);学校与教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支付工资(津贴)及为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有关凭证等。
5.教育教学工作:学生(员)学籍资料、专业(科目)设置及教学计划、学期授课课程表等。
6.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学校学生食堂、小卖部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申办情况、采购食品索证情况、食物留样记录以及购买校方责任险的凭证等。
7.资产及财务管理工作:固定资产统计、会计人员资格证、会计账簿等。
8.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学校消防、校舍相关安全管理防范措施及预案等。
(三)评估考核标准。
根据《漯河市民办学校办学质量评估细则》实行量化评分。年检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四、年检结果及处理办法
1.对未按时报送年检材料的学校不予年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年检的,须向审批机关递交书面报告。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年检的学校,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年检中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要依法予以处理。
3.连续三年未招生的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收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取消其办学资格。
4.对年检不合格并被注销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由学校法定代表人在审批机关和有关部门监督下,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八、五十九、六十条有关规定做好财务清算等善后工作,妥善安置好在校学生。
5.各县区年检工作结束后,于2021年5月底前将年检结果以文件形式上报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市教育局将对全市年检结果进行总结通报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市属各校须到市教育局职成教科领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各县区教科体局要及时将年检结果书面材料报送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备案(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lhszjk@163.com邮箱)。
五、工作纪律
各县区、各校要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好民办学校年检工作。凡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2
漯河市教育局抽查计划
序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 比例 | 抽查时间 |
1 | 民办学校年度检查 | 落实民办教育法工作情况 | 市属民办中小学 | 100% | 2021.05 |
附件3
抽查学校清单
漯河市宇华实验学校
漯河育才学校
漯河市卫生中等专业学校
漯河市食品工业中等专业学校
附件4
检查人员名单
职成教科副主任科员 赵晓漪 16110004003
高教科科长 张要红 16110004001
高教科副科长 杜鑫 16110004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