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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通知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2-29 06:56:58 阅读:

漯 河 市 教 育 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市属各学校:

今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新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把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广泛宣传,抓好落实。

一、工作内容

(一)开展集中宣传。各单位结合实际安排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如:网上链接、微信群、宣传栏、国旗下演讲、班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展开宣传,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组织集体学习。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主要内容,结合单位实际,搭建平台,以专题培训讲座、全体教师会、家长会、家委会、家长学校、家访等集体学习形式,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进基层、进校园、进家庭。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责任,书记、校长要注重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把《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普及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着力提高知晓率、普及率。

(二)注重宣传实效。要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 并及时总结报道本单位好经验、好做法,宣传组织学习情况。

请认真总结本单位《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中的亮点和工作成效,于1月21日前将工作总结、活动照片及微信截图等佐证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mishuke2021@126.com。

联系电话:0395-3558856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通知(1).ofd.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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