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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06-01 18:05:29 阅读: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各小学、初中: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贯彻全省全市教育大会部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74号)要求,今年我市三个功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实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现就2020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小学招生

    (一)入学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48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条件不成熟的学校可放宽至六岁半)。各学校不得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校。

    (二)招生办法及要求

    1.学校要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包括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提供就学机会。

    2学校要根据市教育局直属分局划定的招生服务区,实行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免试相对就近报名入学,任何小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新入学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设立实验班;已经批准设立的实验班,重新备案。

    4.公办小学组织报名入学前,要对招生服务区内适龄儿童的常住住址和户口进行审验。适龄儿童常住户口与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常住合法居住地(住宅性质)保持一致的,学校方可接收其入学。特殊情况由学校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调查处理。

    严禁公办中小学跨招生服务区招生,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择校生。

    严禁任何公办小学与幼儿园实行对口入学。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占坑班

    5.各小学要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计划。各小学新招生一年级原则上每班不得超过50人,严禁出现56人以上大班额。确保2020年底前全面消除超大班额,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有条件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招生。

    6.小学招生报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和学校教学实际情况,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如果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未在学校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到招生片区内小学报名,视为主动放弃儿童在该小学上学。

    7.招生录取结束后,各小学应及时填报招生录取花名册,校长或学校招生录取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印章后,连同Excel电子表格于831日前报市教育局直属分局。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对象

    初中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教育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严禁招收小学尚未毕业的学生及学籍不在六年级的学生。

    (二)招生原则与有关要求

    1.各初中应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政策,依法保障所辖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为稳定各初中的生源,各初中不准跨县区招生。任何初中不准招收不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3.初中学校招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得以学科类实验班或特色班的名义进行择优招生,也不得以社会办学机构或团体组织的竞赛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更不得提前招生。小学不得向初中提供小学生毕业测试成绩。

    4.严格控制班额。初中新招生七年级原则上每班不得超过50人,严禁出现56人以上大班额。确保2020年底前全面消除超大班额,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公办初中不得招收复读生,举办复读班。

    5.各初中要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明责任、严肃纪律。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初中教育健康、和谐、均衡发展。

三、小学毕业生报名登记、初中新生录取

    一)报名登记

    各小学要认真组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的报名登记工作。

    程序:毕业生本人如实在《小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中填报家庭基本情况和拟报初中——毕业生所在班班主任签名——校长签名——加盖学校公章按所报初中学校分类——各小学汇总毕业生报名情况,填写《小学毕业生报名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登记表一并报市教育局直属分局,并发电子版至邮箱。

    (二)审核录取

    报名登记结束后,各小学根据学生报名情况,有秩序地组织毕业生携带全国学籍表或毕业证、户口簿及房产(住宅性质)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初中审核(学生提交的各种入学资格证件复印件由学校妥善保存)。

    报到审核时间:根据今年疫情防控和学校教学实际情况,报到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如果学生未在学校规定的报到审核时间到招生片区内初中报到交验相关材料,视为主动放弃在该初中上学。

    各初中要对报名学生进行审核。坚持毕业生户口与法定第一监护人户口保持一致,并在同一户口簿,住址核查坚持以小学毕业生随法定第一监护人生活、且在初中招生区域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住宅性质)、并实际居住为准。各初中只准招收常住户口与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居住地保持一致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特殊情况由各小学、初中相互配合,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调查处理。

    各初中为审核合格的学生填写《初中招生录取花名册》(纸质件一式二份),校长或学校招生录取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印章后,连同Excel电子表格于831日前报市教育局直属分局。

    (三)新生学籍转接

    各初中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办理新招生七年级学生学籍时,应认真核对《初中招生录取花名册》,未经录取批准者不得办理学籍转接。

四、民办中小学招生

    民办中小学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原则上,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审批地招生计划尚有空额或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确需超出审批地行政区域招生,直属分局审批,可适当扩大范围。

    五、建立学籍档案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学籍管理,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

六、保证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各学校要加大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适龄儿童入学政策,引导家长积极配合送其子女入学,保证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1.积极宣传社会培训机构和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代替义务教育行为的严重危害,引导家长将子女送入正规学校就读。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积极宣传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做好困境家庭学生的帮扶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要积极通过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申请增设公共交通线路、提供校车服务等方式,确保乡村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而失学辍学。依法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职责,积极推进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3.认真落实好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政策,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少年儿童能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4.积极配合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分类安置工作,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对有能力接受义务教育的轻度适龄残疾少年儿童,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学习;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根据漯河市教育局、漯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杂费的通知》(漯教基〔200390号)文件要求,免除其相关费用,保证我市残疾儿童入学率逐年提高。

    5.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消防官兵、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援外医疗人员等优抚对象落实好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6.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2020年在子女入学时可享受一次性照顾。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在不突破国家规定班额的前提下,优先安排至优质公办学校。

    7.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建立后,将通过平台进行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

七、特殊情况说明

(一)随迁子女义务教育

    1.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

    2.随迁子女在非户口所在地城区接受义务教育,需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本、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所在单位的务工合同、暂住地相关材料)、流出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学意见等。

3.随迁子女各功能区接受义务教育,应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市教育局直属分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为其出具《2020年随迁子女分配入学通知书》(见附件),并将其安排到相对就近、班额不满的公办中小学。

各学校不得私自接收未经审核认定的随迁子女入学,不得拒绝接收经认定分配的随迁子女入学。

    (二)房产份额、户口转入及房产证取得时间

    公办中小学招生,对于申请入学儿童居住的房产(住宅性质)由多人共有的,申请入学儿童及其父母占有房产份额51%(含51%)以上者,方可作为入学申请依据;房产份额不足51%者,不作为申请入学依据。共同共有的房产,不作为申请入学依据。

    公办中小学招生,参照《漯河市教育局关于在市直中小学试行教育均衡化改革的通知》(漯教〔201325号)的要求,学生与法定第一监护人的户口转入招生学校服务片区的时间在招生年份的前一年71日及以后的、或者房产证取得时间在招生年份的前一年71日及以后的,学生应按原住址、原户口所在地到就近的学校就学。

    学生如果到原住址、原户口所在地就近的学校就学有困难的,可向市教育局直属分局申请,由市教育局直属分局安排到招生不满计划的学校就学。

    (三)农村居民进城购买商品房后子女就学

    1.非漯河城区居民在漯河城区购房并落户城区的情况。《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漯政〔201513号)中,明确了落户城区的,购房者可凭房产证,其子女在教育、公共卫生服务上享受城区居民相关政策待遇。该文件自2015420日起执行,根据文件精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落户城区者,其子女上小学、初中,按照市、区招生的有关政策执行。

    2.农村居民进城购买商品房但不落户的情况。《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支持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漯政〔201534号)中,明确了自2015916日起至2016831日止,凡在漯河市区购买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的购买人,可申请获得财政购房补贴。同时并明确了凡农村居民进城购买商品房后,凭房产证件,其家庭子女即可在居住地选择相对就近入学。对于按照该文件获得购房补贴的农村居民,在进城购买商品房后,凭房产证,其家庭子女在居住地可以选择相对就近的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对于按照该文件不能获得购房补贴的农村居民,其家庭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八、招生纪律

    为保证各区小学、初中招生政策的连贯性,保障各项招生改革制度顺利实施,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功能区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招生纪律要求。各中小学校要增强大局意识,相互支持,主动配合,确保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各学校要指定专人做好招生政策的解释工作。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及时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等处罚。对于严重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管理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咨询电话:0395-3178786         箱:jyzsfj@163.com

 

  附件:1.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2020年招生片区划分

2.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小学2020年招生片区划分

3.西城区中小学2020年招生片区划分

42020年随迁子女分配入学通知书

          52020年小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62020年小学毕业生报名情况汇总表

          7.初中2020年招生录取花名册

          8.小学2020年招生录取花名册

          9.义务教育招生纪律要求

   2020529   

 

 

 


附件1

 

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2020年招生片区划分

 

开发区小学:燕山路以西——湘江路以北——金山路以东——漓江路以南;燕山路以西——珠江路以北——衡山路以东——湘江路以南。

开发区实验小学:燕山路以东——湘江路以北——人民路以南——东至席郭村、姚庄村、西坡李社区和铁炉村;湘江路以南——中山路以东——赣江路以北——东至席郭村、姚庄村、西坡李社区和铁炉村。

湘江路小学:衡山路以西——湘江路以南——赣江路以北——双汇小铁路线以北——解放路以东(只招金盆赵村、黄岗村居民。)

解放路小学:解放路以西(含路东侧开发小区、小寨杨居民)——南环以北——京广铁路以东——湘江路以南。

金山路小学:燕山路以西——赣江路向西延伸至双汇小铁路线以南——南环以北——小寨杨以东。 

辛庄小学:中山路以西——漯上路以北——燕山路以东——湘江路以南。  

谢庄小学:吕仓村、谢庄村和黄头村。(说明:三个自然村一二年级学生在谢庄小学上,三至六年级在实验小学上)

    开发区一中小学部(寄宿制):牛赵村、方庄村、韩庄村、徐庄村(小学部可以接收部分家长同意寄宿的小学生)。

    河东李小学:伊庄村、后乡村和河东李村。

    清明李小学:清明李村、河西张村、后谢村和谷多刘村。

    河东王小学:邓店村、孙店村、应庄村、靳庄村、前谢村、河东王村。

    韩店小学:韩店村、郭庄村。

开发区一中:面向全区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毕业生。

开发区实验中学:宁洛高速以北——人民路以南——燕山路以东——东至席郭村、姚庄村、西坡李社区和铁炉村。

 

 

 

附件2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小学2020年招生片区划分

 示范区西湖学校小学部:金山路以东——淞江路以北—-沙河以西——龙江路以南;昌建上小区;湾景国际小区。

姬石镇双语学校:宋寨村、庙陈村、刘立渡口村。

姬石镇第一中心小学:姬石村、杏树王村、武庄村。

姬石镇第二中心小学:付庄村、陈庄村。

姬石镇范寨小学:胡桥村、肖王村、范寨村、韩庄村、

小潭村。

姬石镇大闫小学:大闫村、罗庄村。

黑龙潭镇中心小学:黑龙潭北街、黑龙潭南街、黑龙潭西街行政村、 坡杨行政村。

黑龙潭镇半截塔学校:半截塔行政村。

黑龙潭镇河涯李学校:河涯李行政村、何庄行政村。

黑龙潭镇老应学校:老应行政村、生杨行政村。

黑龙潭张德武学校:张德武行政村、田嘴庄行政村。

黑龙潭镇土城王学校:土城王行政村。  

黑龙潭镇黄赵学校:黄赵行政村。

示范区西湖学校初中部:金山路以东——淞江路以北—-沙河以西——龙江路以南,昌建上小区;湾景国际小区。

姬石镇第一初级中学:姬石镇所有行政村。

黑龙潭镇初级中学:黑龙潭镇所有行政村。


附件3

西城区中小学2020年招生片区划分

 

漯河市实验小学西城校区:基本片区为月湾湖东路以南——九龙山路以东——澧北新路以北——王屋山路以西;动态片区为月湾湖东路以南——高速铁路以东——澧北新路以北——九龙山路以西(另包含顿庄原住户)。动态片区依据适龄儿童数量和学校招生计划,每年进行动态调整。

漯河市丹江路学校:长江路以北——沙河以南——王屋山路以西——高铁以东;滨湖国际小区;西河村、井李村。

阴阳赵镇中心小学:阴东村、阴西村、和庄村,五六年级全区招生(不含大张庄、洪山庙、台坡魏学校招生片区)。

大张庄学校:大张庄、姬东村、姬西村。

洪山庙学校:前寨村、后寨村、下亭村、水坑赵村、下魏村。

台坡魏学校:李庄村、台坡魏村、二甲刘村、天官寺村。

刘湾学校:刘湾村、张王于村。

程庄学校:程庄村、湾赵村、占李村、沙郭村、尹庄村、戴庄村。

大楼魏学校:大楼魏村。

阴阳赵镇姬留学校:辖区内自主招生。

许慎尚德学校:辖区内自主招生。

阴阳赵镇初级中学:面向全区招生。


附件:rd漯教直〔2020〕3号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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